雷锋塑像

雷锋塑像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雷锋塑像

时间为1991年。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雷锋纪念馆内,此为纪念共产主义战士雷锋而建。

雷锋在亿万人民心中是一座历史的丰碑,为了永久纪念这位不朽的共产主义战士,长沙市人民政府在雷锋纪念馆的广场上,于1991年3月5日竖立了雷锋的石雕像。此为雷锋背着枪大步向前的形象,寓意雷锋回到家乡。像高5米,平台基座高4米,通高9米。自从塑像建成后,千百万青少年和其他观众,都曾在塑像前瞻仰、流连或摄影留念。

雷锋(1940—1962),湖南望城人,家庭贫苦,七岁成为孤儿。1949年由人民政府送去读书,1956年参加工作,在团山湖农场和鞍山钢铁厂,他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或劳动模范。1960年参军当运输兵,他努力学毛主席著作,改造世界观,迅速成长为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同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班为“雷锋班”。同年3月5日,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周恩来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2002年5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将塑像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号12-12。

信息来源:湖南文物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