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文庙大成殿

鹿邑文庙大成殿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文庙大成殿即黉学堂,位于鹿邑县城内紫气大道北县委院内。大殿座北朝南。

据清代光绪版《鹿邑县志》记载,鹿邑文庙始建于元至正年间(1341-1369),为归德守观志能创建,后毁于兵。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知县韩 重建。崇祯末又为流寇所焚。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知县闵三元复建。康、乾、嘉、咸各朝均有修葺。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县人集资又予翻新。

文庙原有两庑、戟门泮池、太和之气、万古日月牌坊、棂灵门、大门、屏墙等建筑,是一处规模庞大的县府学宫。大成殿有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等皇帝所颁御书匾额。今仅存大成殿,为清代建筑。

大殿面阔五间23.50米,进深三间14米,单檐歇山顶,顶覆绿色琉璃瓦,琉璃大脊饰滚龙,中置兽驼葫芦宝瓶。两端饰鸱尾形龙头大吻。垂脊饰荷花荷叶图案,戗脊饰滚龙。檐下一周遍置五踩重昂斗拱。昂嘴雕为卷云状。四翼挑角高大,整体雄浑凝重,古朴庄严。殿内立柱圆形,古朴庄严。殿内立柱圆形,围粗1.50米。覆盆式柱础。梁枋有彩绘。格扇门窗。槛墙高1.35米,宽2.15米,高3米。槛墙东侧嵌植树碑一方,边长为0.35×0.35米。门前有台阶七级可通于殿内。该殿现为县委会议室,1978年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殿结构合理,古朴凝重,金碧辉煌,是我县仅存的几处古建筑之一,有很高的工艺价值、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为研究清代的建筑史、教育史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为本县一处重要的人文景观。

延伸阅读:

·第四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