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方城遗址

太康方城遗址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方城遗址

方城遗址位于河南省太康县城西北13公里王集乡方城村内,总面积0.5平方公里。198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方城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方城遗址从周围断崖及表面暴露的遗物判定:文化内涵最早是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其次是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商周汉宋各代遗迹遗物。方城遗址最特殊的是上述几个文化层并不是直接叠压,而是单独成片分布。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区分布在整个遗址的东南部,堆积厚度2米左右,黄褐色沙土,质地较软,呈颗粒状。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分布在遗址的西部,文化层厚2.5米左右,灰色沙土。商周文化分布在遗址的中部,文化层部分有叠压关系,厚4.5米左右,灰褐色沙土,土质较硬。汉宋墓葬群分布在遗址东部。

仰韶文化与其它文化没有直接的叠压关系,大致可分早晚二期。早期遗物较少,陶器手制占一定比例,较为粗糙。晚期泥质陶器很成熟,与谷水河二、三期文化相似,属于秦王寨类型。二里头文化基本上与豫西相同。商代大口尊与郑州二里头出土相似,大体属于白家庄期。

遗址东南部是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暴露有灰坑、古窑遗址,经火烧过的平整地面,屋墙和大量的红烧土快。土面上散存有细泥陶器残片、石器。陶器残片能够看出器形的人钵、碗、鼎、缸、盆。还有一片仰韶晚期、龙山早期的泥质红陶方格纹陶片,在仰韶文化层的东面还发现一小枚兽骨化石(石化程度不高),距地表约一米左右。

遗址的西部是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出土石器有石斧、石镰各一把,磨制骨器的磨石一快。陶器残片较多,可视器形的有盒、豆尊、鬶长腹缸等。脂质多为泥质灰陶,也有少量黑陶。纹饰有蓝纹、绳纹、附加堆坟。牛骨、羊骨、猪骨、鹿骨、鹿角、贝壳有大量发现。在北部断崖处发现有房基,夯层不太清晰。

商周文化在遗址的中部,发现的遗物主要是陶器残片,能够看出器形的有缸、盒、鬲、豆等。还发现两只完整的大口缸,陶器的火候较高,制法有轮制和模制。胎质有泥质灰陶、泥质红陶、夹砂红陶,以泥质灰陶居多,器表有细绳纹、粗绳纹、弦纹、附加堆纹等。石器采集有石铲四件、磨斧一件,除陶、石器外,还发现有炼铜用的“坩锅”残片、炼铜时残留下的铜渣、铜矿石一快。在遗址南部的断崖上,有一段夯土城墙,宽10米,高4米,每层10公分。夯层清晰而坚硬,年代为周代。

汉宋遗物有壶和缸的残片。另有绳纹小砖、板瓦、筒瓦等。除上述各期文化的遗存外,在遗址上有西部发现一段夯土层;宽15米,高1米。夯层清晰而坚硬,初步断定为城墙,年代不祥。

信息来源:太康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刘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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