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路治所遗址

在今旧普乡政府驻地南侧500余米处,距县城15公里。

治所始建于元世祖十四年(1277年),初为招讨使司治所,十六年改招讨使司为宣抚司后,为宣抚司治所。二十年,宣抚司改为普安路,遂为普安路治所,历经百余年。后又先后为普安卫、普安府、普安军民府等官衙所在地。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治所毁于兵火。洪武二十五年建普安卫城后,卫治移驻,原治所从此逐渐衰落。

原路治建筑规模及形制,史志均无记载,今存房屋多为清末及现代农舍建筑,元代建筑物基础已不能指。遗址内尚有大小营盘、官井、石孔桥等遗存。遗址北面有古驿道延至“迎宾桥”。此外,村民房前屋后多有筒瓦等建筑构件出露,年代未经鉴定。

信息来源:市电子政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