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大佛石窟

荣县大佛石窟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荣县大佛石窟位于荣县城郊1公里处的东山大佛寺内,大佛依山崖凿成,通高36.67米,是一尊如来佛像,号称四川第二大佛,其头部长8.76米,肩宽12.67米,脚宽3.5米。大佛的头顶上方有一道石条卷拱护罩,上刻“大开觉路”四字;崖顶上还有砖阁一座,远看像在戴在大佛头顶上的宝冠。大佛前有0遮盖,以使佛身免遭风雨浸蚀,0也是大佛寺的主体建筑,把大佛从肩部以下遮得严严实实。因此,虽然要入寺内仰望才能看到大佛全貌,给瞻仰者带来不便,但却保护了大佛佛体不受外来的破坏,至今保存完好。荣县大佛开凿于北宋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完工于公元1092年,历时八年始完工。

大佛寺山门书题“大佛禅寺”,以石刻大佛命名。寺内其它建筑有方丈室,藏经楼,禅房,达摩殿、洞天、法门和茶室等,建筑总面积达1800多平方米。进入大佛寺,除见到脚踏莲花的佛身之外,还可见到殿西崖壁上刻有一高达5米的达摩像,手持念珠、禅杖,脚踏苇叶,立于汹涌波涛之中,其造型为世所罕见。大佛后半山间有一“啸台”古迹,传说是晋代著名隐士孙登长啸处。

保护范围:东至后围墙,南至大佛后山寨子坡水塘南岸,西至现通往菌种场、电瓷厂道路及龙洞石刻崖壁外延15米,北至新建山门。占地面积5.3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农业技术中心围墙西侧,南至寨子坡水塘南岸外延150米,西至现污水处理厂围墙西侧,北至梧桐水。占地面积39.4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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