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清墓群为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龙山清墓群(王濬堂夫妻墓、余乾元夫妻墓、傅廷樑夫妻墓、方元科夫妻墓、余恁元夫妻墓、石板溪王氏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
(1)王濬堂夫妻墓为王濬堂、熊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10米,东西长20米,南北宽2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400平方米。
(2)余乾元夫妻墓为余乾元、杜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3)傅廷樑夫妻墓为傅廷樑、余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3米,西南至东北长6米,东南至西北宽6米。保护、建控面积约36平方米。
(4)方元科夫妻墓为方元科、杨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10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5)余恁元夫妻墓为余恁元、梅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北、东南、西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西南至东北长10米,东南至西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6)石板溪王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园围墙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20米,东西长40米,南北宽4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6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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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