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节孝坊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金乡节孝坊位于金乡县金乡镇清真街。年代为清。 2006年12月7日,金乡节孝坊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节孝坊位于金乡镇清真街南端路东,始建于清道光二十八年,是本县生员李石磷妻周氏所建的“勒褒节孝”牌坊,主体高度为11米,宽6米。
节孝坊主体建筑分为五部分,由上至下第一部分是仙鹤牡丹图,牡丹花盛开,仙鹤起翅飞舞;第二部分用楷字书写四个大字“勒褒节孝”,书法苍劲有力;第三部分雕刻楼阁人物,造型栩栩如生,技艺精斟;第四部分刻“生员李石磷妻周氏节孝坊”;第五部分雕“二龙戏珠”图;两侧立柱饰云纹、仙鹤图。现存节孝坊主体建筑较完整,两侧飞檐及两边的石狮均已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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