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当雄县:生态优先 文明旅游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历来把发展旅游业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放在首位,充分考虑旅游开发中的环境资源承载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旅游发展。

一是注重旅游环保。当雄县积极遵循《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严禁在自然保护核心区、生态缓冲区实施旅游开发项目。旅游项目建设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估程序,推动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管控。二是加大环保宣传。当雄县每年进行文明旅游、环保旅游宣传,让广大牧民群众和游客共同保护蓝天白云,树牢文明旅游、环保旅游意识。三是全面整治规范。全面推进纳木措景区拆迁工作,提升了纳木措景区整体形象。每年由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联合当雄县委统战部、布达拉旅游文化公司,对旅游景区及沿线11处、16个经幡悬挂点进行规范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