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大屋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陈家大屋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明、清
公布时间:1997年8月29日
位于妙高镇北街4弄12号。建于明末。主体建筑坐东朝西,通面宽27.70米、通进深37.40米,面积1035平方米。中轴线上依次为门厅、大厅、堂楼三进。各进隔以砖墙,并以石库门相通。在构造上除大厅明间用抬梁及其它局部减柱外,皆用穿斗。第一进门厅,面阔九间,进深三柱。南厢院设水池、石桥;第二进大厅,七柱十一檩。前檐大额枋横贯三间,减去二根前檐柱,构造特殊。西厢各三间,均四柱七檩;第三进堂楼,七柱九檩。两厢各五间,四柱五檩。各进建筑用材均较大,出檐深远。皆施圆椽,隔断用板壁,或夹竹泥墙,装修古朴。阶沿置条石,地面均直铺方砖并匝以条砖。各处天井铺以卵石,外围围墙以黄土夹砾夯筑。
信息来源:浙江文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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