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一个真正的网络强国涉及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技术、网络标准、网络应用、网络产业、网络安全、网络规制、网络法治、网络治理、网络文明等诸多方面,表现为在这些方面拥有综合优势和强大能量,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话语权,拥有网络规则制定、网络标准设定、网络执法等方面的主导权。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但还不是网络强国。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已经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决定性、战略性问题。
建设网络强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也就是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我们已经进入网络时代、生活在网络社会。对人类来说,网络和其他数字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数字化、网络化带来的不只是福音,还伴随着危机。人们在享受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算法程序等数字科技所带来的个性解放、生活便利、经济增长、民主进步、文化多元、社会安全等福祉时,也面临着因个人数据被过度采集和不当使用而遭致的隐私泄露、不平等对待(歧视)、非法监视等风险,也面对着网络主权受到挑战与侵犯的风险。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社会、网络空间是一个典型的风险社会、风险空间。面临网络社会风险,我们必须有效应对、加强治理,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主场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网络治理的目标任务是在互联网这个“新疆域”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保障公民、社会组织的网络空间合法权益,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科学总结和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治理领域正反两方面经验,紧密结合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创造性地提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智慧治理等社会治理模式。这些治理方式完全适用于网络治理。在这些治理方式中,依法治理是基本方式,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机制。坚持依法治理,就是要重视法治在网络治理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网络治理水平和效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网络治理现代化。要坚决摒弃网络治理中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维和行政思维,积极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构建全民尊法守法、风清气正、公正良善的网络社会。依法治理是提升网络治理能力的关键,是破解网络治理赤字的必由之路。当然,在网络治理实践中,要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党规、纪律等制度性规则和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等非制度性规则,更好地规范行为、调节关系、化解矛盾、激发动能,使网络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原标题:依法推进网络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