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
宪法和杭州,有着非常深的缘分。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度过了一个个不眠之夜,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为1954年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30号楼建于20世纪30年代,是民国时期的别墅,总建筑面积756平方米。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建设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启动,是中央批准设立的纪念场馆,于2016年12月4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正式建成开放。
2019年10月7日,五四宪法起草地旧址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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