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盐商住宅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扬州盐商住宅(含周宅、廖宅、贾宅)
廖宅位于市区南河下118号。清末盐商廖可亭宅,占地约2000平方米,住宅分东西两轴,东轴有二门厅、大厅、住宅楼计五进。大厅楠木结构,面阔五间,进深七檩,前有卷棚,东西有廊与门厅相接,西轴有船厅、花厅、住宅楼等计四进,除大门厅及北部花园已毁外,整个住宅基本完整。为大型盐商住宅,可结合南河下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修。周宅位于市区青莲巷19号。系扬州盐商周扶九宅第,坐北朝南,大门砖雕门楼。住宅分中式、西式两部分。中式住宅,偏西为平房及宅园;东为对合楼二进,两侧有楼廊相连,呈四合院串楼,楼单檐硬山顶,面阔五间,两楼进深皆为7米。火巷以东另有西式楼两幢。偏西建筑及宅园已于1979年改建。可结合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进行整修,与小盘谷等文物景点连结成片。
2006年6月5日,扬州盐商住宅被公布为第六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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