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总门15号民居 巴总门15号民居为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巴总门15号民居 清代民居。前四进坐西朝东,最后一组建筑坐北朝南,建筑面积494.6平方米。大门朝北,临巴总门巷。第一进仪门门厅,面阔五间、进深五檩,仪门为磨砖门楼;第二进大厅为明三暗五格局,进深七檩;第三进面阔五间、进深五檩;第四进也为明三暗五格局。最后一组前后两进,南进面阔三间,北进为“明三暗四”格局,面阔四间,进深七檩,套房天井有西便门通引市街,门内迎面墙上有福祠一座。 延伸阅读: ·扬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