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巷11号民居为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玉井巷11号民居位于扬州市玉井巷11号,年代为清末民初。
位于玉井巷11号,清末民初民居。水磨砖雕门楼,砖雕为“孔雀、牡丹”纹样,门楼为四间楼厅。进大门分东西两路住宅。东路三进住宅,明三暗四,中间以天井相连。西路第一进为门厅,面阔五间;第二进花厅,面阔五间;第三、四进为明三暗五住宅。该组建筑,槅扇等木装修保存较好。原有花园,今毁,仅存部分迹象。
2008年1月8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扬州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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