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提速增效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全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全面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提速工程,推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指出,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合并审查内容、优化流程、关口前移、容缺办理等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取消省级对市级社保意见和违法用地处罚情况的专项审查,由省辖市级对社保费用缴纳和违法用地处罚审查把关。对经查询不涉及“压矿、地灾”的用地报件,不再经业务主管处室会审,系统自动审查。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申请用地的请示和审查意见“合二为一”。将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审批环节纳入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流程之中,实施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审查与用地审查一体化办理,同步申报,并行审查,限时办结。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将省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审查交由牵头处室分管副处长负责把关;重点单独选址项目勘测定界成果数据初步形成后,先行通过审查系统进行智能比对,省自然资源厅提前介入对勘测定界成果数据的审查,关口前置解决问题,确保组卷质量,提高审查通过率。对征前程序完备,项目预审、立项、初设要件齐备,勘查定界成果通过审查报批系统比对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容缺”审查机制。省、市两级可对占用林地意见书、费用缴纳(社保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落实(含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暂时缺位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件进行“容缺”审查,边审查、边补充,同步推进。
《实施方案》提出,对批次报件、“单选”报件,省辖市局审查(批)时限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批)时限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或10个工作日,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压缩至7个工作日。
《实施方案》要求,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实行跟踪督导。对省、市两级用地审查全程跟踪提醒,让蓝、黄、红灯提示作用贯穿用地审查全过程,并实施全程问效,确保用地组卷质量,大幅度降低建设用地征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率。
此外,为保证建设用地审批效率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明确对审批系统进行系统再造,增强审查系统功能,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优化审查机制,实现“符合规划”智能审查全覆盖;构建“省以上重点单独选址项目权属地类预审查绿色通道”,实现重大项目权属地类预审查;在审查报批系统内采集建立2009年以来经合法批准且在有效时限内的建设用地管理图层,实现建设用地合法性智能比对;建立用地报批审查系统与河南矿业权服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施压覆矿产资源、地灾危险性评估智能化审查,实现“压矿、地灾”审查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