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然保护地内施行特许经营制度

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和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规制度,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为统筹推进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工作要点》强调,建立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制度,贯彻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与经营权分开原则,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鼓励政府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通过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扩大自然生态空间,维护生态安全。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水域滩涂养殖捕捞的权利、特许经营权等合理退出问题。制定《安徽省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

《工作要点》指出,要继续清理全省已出台的涉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的规定提出具体废止、修改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修改。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多元化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法律制度,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协同审判机制。适时公布严重侵害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典型案例。

《工作要点》要求,发挥人大、行政、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督察执法体制,加强督察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领域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