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目前有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个成员,是我国重要的水产品贸易伙伴。
那么,近年来我国和东盟水产品贸易总体变化趋势如何?我国自东盟哪些成员进口哪些产品?对东盟哪些成员出口哪些产品?我国和东盟在贸易方式上又有什么特点呢?
一、东盟是我国最大的水产品贸易伙伴
近年来,我国和东盟水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东盟已成为我国第一大水产品贸易伙伴。2022年,双边贸易总额站上100亿美元新台阶,达到100.1亿美元,超过我国水产品贸易总额的1/5。2002年,我国与东盟签订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2004年,双方签订了“早期收获计划”,包括水产品在内的几百种农产品关税降为零。自2012年以来,受自贸区降税和需求拉动,我国与东盟的水产品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3.3%,远高于对全球5.6%的增速。
二、我国对东盟水产品出口额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对东盟出口水产品54.9亿美元,同比增长14.6%,占我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23.9%。东盟是我国第一大水产品出口市场。其中,对泰国出口17.1亿美元,增长10.1%;对马来西亚出口16.5亿美元,增长25.3%。
我国对东盟出口以墨鱼及鱿鱼、鲭鱼、鳗鱼、鲍鱼和章鱼为主,出口额分别为21.6亿美元、4.1亿美元、2.4亿美元、1.8亿美元、1.4亿美元,除鳗鱼出口额下降7.2%外,其余四种水产品出口额分别增长14.7%、55.5%、44.7%、1.5倍,分别占我国对东盟水产品出口总额的39.3%、7.5%、4.4%、3.3%和2.6%。
三、我国自东盟水产品进口额同比增长近五成
2022年,我国自东盟进口45.2亿美元,增长48.8%,占我国水产品进口总额近1/5。东盟是我国第一大水产品进口来源地。其中自越南进口19.9亿美元,增长超过一倍;自印度尼西亚进口11.3亿美元,同比增长23.4%。
我国自东盟进口以对虾、鲇鱼*、饲料用鱼粉、墨鱼及鱿鱼、麒麟菜为主,进口额分别为7.6亿美元、6.1亿吨、4.9亿美元、4.5亿美元、3.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4.1%、1.1倍、36.5%、28.3%和82.2%,分别占我国自东盟水产品进口总额的16.8%、13.5%、10.9%、10.1%和6.6%。
四、水产品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
2022年,我国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东盟出口水产品53.0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占向东盟出口水产品出口总额的95%以上。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6569.1万美元,增长20.7%;以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方式出口5818.5万美元,下降近一半;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4258.2万美元,大幅增长近1.8倍。
我国以一般贸易方式自东盟进口水产品44.1亿美元,占我自东盟水产品进口总额的97.6%。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6411.2万美元,大幅增长近20倍;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2358.6万美元,增长近一半。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本文水产品口径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分类撰写)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
编者注:文中“鲇鱼”为《现代汉语词典》规范写法。中国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的农产品分类中,对这一品种沿用旧称的写法“鲶鱼”。
原标题:农业贸易百问|中国—东盟水产品贸易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