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自然保护区

友好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友好自然保护区位于素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的黑龙江省伊春市境内,属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友好自然保护区成立于2001年,2004年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省(部)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友好自然保护区地处小兴安岭山脉中段,横跨小兴安岭主脉的南北两坡,地理坐标为东经128°10′15″—128°33′25″,北纬48°13′07″—48°33′15″。保护区总面积60687hm2,湿地面积占有绝对优势,主要湿地类型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草本沼泽和藓类沼泽等。保护区是以保护珍稀野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境和森林沼泽生态系统为宗旨,集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于一体的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东北林区森林沼泽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

保护区不仅植被类型多样,而且物种多样性丰富。据调查,保护区内有高等植物836种、脊椎动物330种、昆虫37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8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42种。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显示了保护区巨大的保护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在国家加强生态建设的今天,保护好这片森林湿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保护区成立以来,保护区管理局在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社区宣传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保护管理成效显著。为了更好的发挥保护区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保护区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友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决定向国务院申请将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了摸清保护区的资源本底状况,自2001年以来,友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曾多次组织东北林业大学、伊春市资源局、友好林业局的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科学考察。2008年,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和东北林业大学的专家又对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综合科学考察,并完成了《黑龙江友好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友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使保护区的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沿着科学、合理、规范的道路健康发展。在综合科学考察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有关人员组成了规划小组,负责编制《黑龙江友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黑龙江友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依据《黑龙江友好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结合保护区实际情况与有关法律、政策,在对保护区的资源现状、自然生态质量、管理水平、保护价值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对保护区进行了功能区划,提出了保护区的发展目标,并就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社区共管、合理利用和生态旅游等方面进行了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