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家公园“三省决定+四川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同时施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将正式进入三省协同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9月19日,川陕甘三省人大常委会在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联合召开“三省决定+四川条例”实施宣传会,安排部署决定和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三省决定”的特点是政治站位高、内容涵盖全、协作事项多;既体现共同承诺和协同联动,又结合自身实际,彰显各自特色;既求大同、也存小异,寻求了最大公约数、画出了最美同心圆。“四川条例”的出台则有着很强的现实性,能直接体现四川治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具备很强的挑战性,能直接体现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双轨并进,以立法推动实现体制目标加速形成。

会议指出,这种新的立法方式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积极探索,是立法领域的重大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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