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加强景区文物保护

北京市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的《延庆区等级景区破坏文物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实施,全区所有A级景区都纳入破坏文物行为的联合惩戒范围。

《办法》惩治对象包括对A级景区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此外,因监护人监护责任缺失或存在过错导致发生破坏文物行为的,监护人也将被联合惩戒。

《办法》规定,延庆区有文物的A级景区须制定实施破坏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和“黑名单”制度。按照“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原则,一旦一个景区将破坏文物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在惩戒期限内,其他A级景区一律不予接待。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向全区A级景区通报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