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推出13条措施吸引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近年来,廊坊市坚持以“京津研发、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为主攻方向,精准有序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每年超过100项高水平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市实现产业化。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8月,全市技术合同累计交易1606项,成交总额127.66亿元,同比增长62.6%;其中,吸纳京津技术合同208项,成交额20.81亿元,同比增长60.8%。

据介绍,2022年廊坊全市域被纳入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范围。为进一步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市落地转化,8月21日,廊坊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夯实成果转化承接载体、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完善成果转化方式、健全成果转化机制等五方面内容,共13条具体措施,将在“十四五”期间实施。

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廊创新创业。经河北省委组织部认定入选省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支持计划的,市财政给予每人最高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鼓励廊坊市企业引进京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满足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在廊坊市申报职称评审,对取得相应职称的,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京津冀互认;同时,对来廊创新创业的京津科技人才,加大保障服务力度,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推进创新要素落地。围绕重点产业和细分领域布局建设中试熟化基地,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和项目入驻熟化、孵化;鼓励园区、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推进各类创新要素跨区域链接。

畅通成果转化渠道。聚焦廊坊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面向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支持京津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廊设立分支机构,着力畅通京津冀技术转移通道;组织实施“双百互进行动”、科技成果直通车等品牌对接活动,促成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我市。

完善成果转化方式。一方面聚焦廊坊市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鼓励企业联合京津高校院所揭榜攻关,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到廊坊市转化;另一方面吸引京津科技型企业落地,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放宽建筑层数、容积率等指标,简化建设审批程序。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科研人员促成京津项目、企业在廊坊市落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现金等奖励。京津科研人员与廊坊市企业合作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可在投产后连续3年至5年从当年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现金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单位相关负责人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将京津技术转化项目合同落地总额作为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绩效年度专项考核指标。将吸纳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纳入实施科教强市战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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