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指导帮扶,抓实抓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环境监管“两个全覆盖”,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得到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目前全国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平稳有序。
一、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管情况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持续提高。生态环境部坚持“一竿子插到底”,下沉市一级,每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58个城市(含省直管县市)481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控。对超负荷、高负荷运行的54个城市督办预警,与湖北省13个市“一对一”视频会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截至2020年2月24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5830.8吨/天,较1月20日前增加应急处置能力928.0吨/天。湖北省及武汉市处置能力大幅提高,湖北省能力达到648.6吨/天,增加468.6吨/天;武汉市能力达到262.8吨/天(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炉100吨/天处理一般医疗废物能力),增加212.8吨/天。
自1月20日以来,全国累计处置医疗废物98508.1吨。2月24日当天,全国共收集医疗废物2719.1吨,其中定点医疗机构的疫情医疗废物587.6吨、占21.6%。当日全国实际处置医疗废物2749.8吨(其中30.7吨来源于前一天较晚收集的医疗废物);定点医疗机构的疫情医疗废物全部及时转运处置。
湖北省收集医疗废物365.5吨,其中定点医疗机构的疫情医疗废物221.8吨,处置医疗废物367.8吨(含处置库存2.3吨)。武汉市收集医疗废物200.8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疫情医疗废物112.8吨,实际武汉市集中处置179.7吨,襄阳市和黄石市协同处置21.1吨。武汉市还有约190吨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贮存库中,生态环境部将指导督促武汉市尽快进行安全处置。
二、医疗废水处理环境监管情况
截至2月24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109座。目前,99.2%的定点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剩余0.8%的定点医院(共计21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污水,污水经消毒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或封闭罐车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这些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且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通过排查,累计发现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运行不正常、消毒措施不落实等三大类34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