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成都为1982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4500年城市文明史,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据史书记载,公元前四世纪,古蜀国王开明九世于“广都樊乡”(今双流境)“徙治成都”,构筑城池,是中国2300多年城址未变、城名未改、延续至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起源地和中国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发展历程、文化兴衰、历史文化遗产都具有相当的独特性。
成都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古蜀文化、水利文化、丝路文化、三国文化等传统文化基因,4500年的文明史,2300多年的建城史,为成都留下了丰富的文化积淀与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青城山、青羊宫、宝墩、三星堆、金沙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大熊猫基地等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
二、地域特色
成都的城市布局注重与自然环境充分结合,形成了川西平原上“青山绿水抱林盘,大城小镇嵌田园”的整体特征。成都古城城市空间格局的传承性极强,至今仍保持着大城、皇城、少城的格局,府、南河环抱古城,形成“三城相重、两江环抱”的特征,并保留了的独特的道路网络。
三、历史文化资源
成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分别为成都市和都江堰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个,分别为新都区、崇州市、邛崃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6个,分别为安仁镇、新场镇、平乐镇、洛带镇、五凤镇和黄龙溪镇;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8个,省市级历史文化名村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省市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6处;世界遗产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2项;历史文化街区12片;古树名木8459余株。
1、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传统格局保护较好,目前仍呈现出“两江抱城,三城相重”的古城格局,街巷北偏东30度的走向得到良好保护与传承。着力保护历史城区传统格局。保护规划强化并划定自唐代传承至今的历史城区范围界限,延续历史城区街巷肌理与空间格局,重点保护“城水关系”,修缮城墙遗址等。
2、历史文化街区
成都市共规划历史文化街区18条。按照《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要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当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历史风貌,保护与之相联系的建(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成都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03处,大致分为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几大类,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0处。自1961年以来,成都市先后有7批38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数量逐年增加,文化遗产得到了妥善保护。成都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自1992年公布以来没有发生更改。
4、历史建筑
成都的历史建筑包括文物建筑和一般历史建筑。文物建筑中古建筑类977处、近现代建筑类927处,共1904处,包含国保19处,省保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6处。目前,成都市市政府已公布10批历史建筑及备选名单,共计130处。
5、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124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7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5项。
重点加强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收集、调查整理、保护利用和申报工作。
6、扩展保护对象
结合成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现状,突破传统名城保护规划在此方面的局限,新增川西林盘、水网体系、城墙遗址、大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和历史水系等保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