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清风楼

邢台清风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清风楼,位于邢台市桥东区,府前街北端。邢台,元代时属顺德路(先为府),明、清时属顺德府,今市境一直为路、府治所。清风楼原坐落于府衙前,为府衙的组成部分。清风楼始建年代不详,据《顺德府志》记载,清风楼“建自唐、宋”,后因战乱等故被毁坏。明朝宪宗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邢台知府黎光亨不惜巨资重新修建。重建后的清风楼具有典型的明代建筑风格,为重檐歇山式结构,楼高7丈余,下面砖石筑台,上面斗拱飞檐,气宇轩昂,庄严雄伟。

2019年10月7日,邢台清风楼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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