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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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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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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儿立志出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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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不成名誓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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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骨何须桑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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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无处不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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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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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写这首诗时正值17岁(1910年秋),据《毛泽东传》载:“毛泽东准备离开闭塞的韶山去长沙求学,去广阔的天地锻炼,而且立下誓言,不成功绝不还乡。这是他人生历程中的第一个转折,他的激动心情是可以想象的。临行前他改写了一首诗,夹在父亲每天必看的账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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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诗首句直言离开家乡求学,务必“成名”,否则,立誓“不还”,表示自己决心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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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句紧承“誓不还”,推开一论,谓人生一世,无须固守家乡,“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人之一生贵在奋斗,应“先天下之忧而忧”,不必考虑一定要老死故里。言外之意,“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踏遍青山人未老”,人生的理想之树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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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首小诗中,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从少年时代起就胸怀远大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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