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启动更新

国家文物局日前印发通知,就启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提出,本次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三个有利于”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服务国家战略、彰显国家意志、展现中国形象为总体要求,以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及其评估标准为专业参照,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文明对话、促进交流互鉴为重要方向,研究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预备项目将向遗产类型较为稀缺以及跨省、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适当倾斜,并统筹考虑申报项目在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基础。

通知提出,本次工作采取各地自主申报、逐级遴选、专业评审的方式实施。市(县)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负责填报申请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初审遴选,形成推荐名单并上报。省级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跨省、跨国联合申遗项目不受数量限制,需同时说明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国家文物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材料,综合考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更新发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记者徐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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