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成效突出的成果转化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由3年提高到6年、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全额返还……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支持鄱阳湖国家自创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可谓“干货”满满。7月16日,在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江西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
2019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江西省的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7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国家赋予江西省的又一重大战略平台,承载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可以起到更好地聚合资源、集中发力的作用。在结合江西实际并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好的做法的基础上,江西省从人才制度、科技金融服务、“放管服”和体制改革等方面,制定出“含金量”十足的系列政策措施。
据了解,《政策措施》共10条,包括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和强化高端人才聚集等等,在集成了江西省现有政策的同时,立足自创区发展问题和需求,本着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原则,创新性地提出相关突破性政策,并通过强化政策协同持续释放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红利。如对新获国家级认定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奖励,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等。
《政策措施》强化了科技新政的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起到更好地聚合资源、集中发力的作用。他表示,通过对执行政策措施部门的责任落实和绩效考评,确保自创区内各类创新主体具有实实在在、直抵人心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