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河北将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全面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和水平。
意见明确,到2025年,河北省高新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比例超过35%;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7家以上,省级以上高新区数量达到35家,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的高新区达到9家;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综合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成为引领全省经济创新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参与全球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
为实现以上目标,意见提出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等六项重点任务。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新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和创新攻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区内企业承担。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载体,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引进培养一流创新人才,支持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鼓励高新区自主制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特殊人才政策。
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竞争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区围绕主导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创新、人才引进、市场融资、要素保障的支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加快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实施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给予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等方面的组合支持。提高科技创新创业质量,实施高新区双创升级工程,支持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每家高新区应明确2个以内重点发展的特色主导产业,优先布局相关重大产业项目,深入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高新区前瞻发展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生物技术、前沿新材料、氢能、冰雪科技等未来产业,鼓励高新区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高新区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建设科技服务集聚区,推动石家庄、保定高新区国家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建设。
加强开放协同创新。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鼓励高新区加强与国内知名科技园区、企业总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支持高新区围绕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与京津开展联合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支持国家高新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高新区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分布零散的产业园区。加强国际创新合作,加快引进国际高端创新资源,支持高新区加强与国际创新产业高地联动发展,支持高新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和跨境合作,鼓励高新区输出优势产能,支持企业“走出去”。
优化整体发展布局。新布局一批省级高新区,在邯郸市丛台区、保定市莲池区等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加快国家高新区建设,推动沧州、衡水、张家口高新区率先升级,推进邯郸、邢台高新区创建工作,加快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加快创建以雄安新区为核心的河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高新区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推进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加快高新区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创新生态,加强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担保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线上批量授信、知识产权交易履约担保等新型业务模式。建设绿色智慧园区,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在高新区投资建设5G通信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政务、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数字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