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持续加强辽宁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日前,辽宁省科技厅赴阜新和朝阳两市开展调研,围绕科研诚信目标设置、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在阜新市科技局,双方就近期处理的科研诚信案件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明确了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置程序和流程规范。同时,调研组了解到,阜新市科技局以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对科技项目、人才、成果立项及评价的监管,先后出台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人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初步搭建了科研诚信建设的政策体系。

在朝阳市科技局,双方深入交流了当前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就如何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好相关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等工作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认为,当前工作重点是要进一步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加快科研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构建科研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科研活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从而为辽宁省科技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

调研组还赴辽宁省微生物科学研究院详细了解研究院近几年在学科建设、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就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思路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广泛交流了意见,在设立专门科研诚信监管机构,基层科研院所要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加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严肃查处各类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等方面形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