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的指导下,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共同编写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在全国出版发行。
年度报告称,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进展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规模持续攀升。2018年,3200家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合同项数持续增长。合同金额达177.3亿元,同比增长52.2%,合同项数为11302项。转化合同总金额超过1亿元的单位有32家,同比增长14.3%。财政资助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增势明显,合同金额为56.1亿元,同比增长78.4%。
(二)科技成果高价值转化不断涌现。科技成果交易合同均价大幅提高,转化合同平均金额为156.9万元,同比增长42.6%。技术入股金额增长强劲,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高达79.2亿元,同比增长56.2%。以作价投资平均合同金额达1559.3万元。大额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频出,中国科学院工程物理研究所的“中储国能(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成果转化项目合同金额达17.5亿元,上海科技大学的“基于配体导向的蛋白质降解技术平台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的开发许可”合同金额达8.2亿元。
(三)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显著增长。2018年,现金和股权奖励科研人员6.8万人次。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达67.6亿元,同比增长44.9%。其中股权奖励为42.6亿元,同比增长75.8%。
(四)产学研合作助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提升。2018年,3200家高校院所所签订技术转让(包括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简称“四技”)合同总金额达930.8亿元,同比增长16.6%。2018年,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总数为8247家,同比增长14.8%。创设和参股新公司2155家,同比增长16.2%。
形成了哪些可供借鉴的特色做法?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一些高校院所结合实际,探索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成果转化模式,取得了一些很好成效。这些特色做法具有借鉴意义。
(一)打通政策链,转化制度日益健全。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一些单位成立由高校院所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上海交通大学形成完成人实施成果转化项目“五步转移法”和作价投资项目“授权投资+产权分割”新机制,实现成果转化模式与机制创新。
(二)瞄准国家战略及市场需求,推动高价值成果产业化。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立足国家发展战略,着眼精密仪器与装备技术体系和领域,联合开展基因测序、人工智能等多个高精尖产业研究和项目合作,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红旗产学研创新基金,累计成功孵化企业93家。清华大学深耕科技成果与国家战略及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通过收集、挖掘、发布“三步走”实现专利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对位芳纶纳米纤维制备技术的成果转化,为航空航天等国家战略领域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三)推动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积极发挥服务支撑作用。部分单位探索建立符合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工作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技术转移服务模式。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建立科技发展处和资产管理公司相互配合的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前期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及“后期实施运营投后管理”的有效衔接,全年转化合同总金额达19.2亿元。北京大学技术转移机构不断完善“请进来”“走出去”“精准对接+专业服务”的科技成果服务机制,通过成立转化子基金、建立数据库、搭建校企联合研发平台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
(四)深化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一些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符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构建航空航天领域校地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行业特色推进优势成果转化,共建校地研究院7家,达成各类科技合作项目5000余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企业+科研团队”“科技成果入股”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模式,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与多家企业合作成立30家产业研究院,近三年累计有110个作物品种得到转化应用。
(五)注重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一些单位加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中山大学成立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围绕成果转化“专业化”的特点,建立专业技术转移队伍,打造“学校管理人员—院系兼职职业经理人—公司专业队伍—科研人员”4个层次一体化运行的成果转化人才体系,2018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同比增长5倍。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构建三支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团队,内部开展技术转移实务培训,外部接轨国际标准引入ATTP培训,为科技创业项目和创新型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六)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成果转化动力。打破传统考核评价标准,注重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导向,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发教职工及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北京市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秘书长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改革人才考核机制,健全转移转化人才评价体系,建立起面向学校教师的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在高校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成果转化热情。部分单位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构建完善灵活有效的激励方式。在科研人员以作价投资入股的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四川大学大胆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建立“科学确权,早期分割,权益共享,责任共担”的确权模式,成果完成人可与学校共同作为成果所有权人。
找差距、补短板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发力?
总体来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还需要各部门、各地方与高校院所共同努力,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政策执行和专业服务能力,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一是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已下放给高校院所,但部分单位落实不到位,行动滞后;二是由于容错纠错等机制和政策的缺失,部分单位依然担忧承担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三是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地。
(二)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普及面不够。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在3200家高校院所中,共有687家单位(21.5%)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306家单位认为技术转移机构在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现有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较弱,仍存在“规模小,服务少,能力弱”的现象;三是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人才严重缺乏,高校院所编制有限,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职人员少且能力不足。
(三)中试熟化平台缺乏,供需双方对接渠道需畅通。一是成果挖掘和对接缺乏精准性;二是中试熟化平台基础条件不足;三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未实现融通发展。
(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纳入考核体系权重过低;二是人才考核评价“四唯”问题依旧存在,“破四唯”改革落地不充分;三是成果转化人员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健全。
(五)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不充分,亟待加强。一是金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不够,承接成果转化的中小微企业较难以获得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支持,严重影响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投入科创领域的资金比例较少;三是成果转化早期融资难。
(六)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政策咨询服务缺位。一是缺少科技成果评价标准,成果评价的权威性难以界定;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发布多,落实和咨询体系亟待完善。
据悉,2019年2月,《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首次公开发布,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9年,年报编写组继续扩大年报数据收集范围,以全国3200家公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2018年成果转化数据为样本,综合采用数理统计、专家咨询、电话访谈及实地调查等方法,综合分析了填报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