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

“三评”是科技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的三大指挥棒,其导向是否正确、指标是否科学、方法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科技人员能否潜心科研、追求卓越,影响着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率。近期,陕西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旨在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减轻科技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

9月3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史高领等介绍了全省深化“三评”改革优化创新环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针对性操作性规范性强,进一步优化科研生态环境

深化“三评”改革,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进一步优化科研生态环境,是实现全省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走在前列的重要保障。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实施方案》自2018年年底着手调研起草,历经一年半时间,先后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高新区和科技管理部门人员召开调研座谈会20余场次,4次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几易其稿,报请陕西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于6月15日以两办名义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直击“三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体制机制症结,充分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着眼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突出操作执行,拿出实招硬招,在为科研人员减负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行为规范,体现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规范性强的特点。

《实施方案》针对问题分类施策,从原来职称评审等单维度的改革,变化为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全链条、多维度、系统性改革,不仅关注少数人才学者,更关注广大普通科研人员,调动其积极性,引导其发挥自身优势,关注社会需求,追求自身可持续发展。

5方面22项具体措施,真正让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实施方案》聚焦科研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分别对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并对普遍适用于“三评”工作的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建设措施作出了安排,共计5方面22项具体措施,真正让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在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方面,对指南的编制与发布、评审专家的选取使用、评审工作的质量效率、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等方面均提出了改革举措,形成了项目评审全流程各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

在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方面,针对人才“帽子多”、标准“一刀切”、评用脱节等突出问题,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分类原则,“评用结合、谁用谁评”,论文发表和引用排名等不作为限制性指标,扭转少数人急功近利、作风浮躁的问题,促进作风和学风转变。

在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方面,针对科研机构在职能定位、法人自主权、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科研机构全面推行章程管理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绩效评估制度,并对完善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一并作出制度安排。

在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着眼规范“三评”行为、守住诚信底线,提出了建立覆盖“三评”活动全过程的监督评估机制和集教育、自律、监督、惩戒于一体的科研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