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冲之《比肩人》

吴黄龙[1]年中,吴郡海盐有陆东美,妻朱氏,亦有容止。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时人号为“比肩人”。夫妇云:“皆比翼,恐不能佳也。”后妻卒,东美不食求死。家人哀之,乃合葬。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树上。

\n\n

孙权闻之嗟叹,封其里曰“比肩”,墓又曰“双梓”。后子弘与妻张氏,虽无异,亦相爱慕,吴人又呼为“小比肩”。

\n\n

注释:

\n\n

[1]黄龙:吴国孙权的年号(229年—231年)。

\n\n

赏析:

\n\n

本篇选自祖氏《述异记》。

\n\n

世上的恩爱夫妻不少,可是,恩爱以至达到“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程度的就不多见了。而能同生共死,不惜以身殉之的夫妻就更少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个故事中夫妻关系的那种平等色彩。

\n\n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历来都是讲“夫唱妇随”,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子只是男子的附属品。可是,在《比肩人》这个故事中,陆东美和妻子朱氏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妻子亡故以后,陆东美“不食求死”,随他心爱的女子而去。

\n\n

故事发展到两人合葬,并未出现超现实的情节,但紧接着关于墓葬的种种描绘,却呈现出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树上”。这种超乎现实的想象,是对现实中遗憾的一种弥补,也是一曲美满姻缘的热情赞歌。生则比肩、死亦不离的婚姻理想化成了同根相连、紧紧搂抱的梓树和比翼而飞的双鸿。

\n\n

类似的想象早已出现在《孔雀东南飞》和《搜神记·韩凭妻》的故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同源于民间传说的各种故事的相互影响和吸收。

\n\n

故事摈弃了一般志怪中常见的怪诞成分,也没有因果报应的色彩。作者以健康的情调、浪漫的想象力,表达了一种美好的婚姻理想。

\n\n

(张国风)

\n\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