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之于乡村,就像一扇窗户,打开了绿水青山和乡村旅游的崭新世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逐步显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全国各地发展乡村民宿的共识不断形成,参与乡村民宿建设发展的力量不断壮大,体验乡村民宿的游客不断增多,乡村民宿已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窗口,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力共富发展,吸引年轻人回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总结吸纳近年来各地推动乡村民宿发展优秀经验和问题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引导、放宽准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从多个方面为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指明道路、保驾护航。浙江将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当前乡村民宿发展的实际,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开启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助企纾困及时雨
过去两年多,民宿行业面临着疫情所带来的巨大危机与挑战。《指导意见》的出台,恰如一场及时雨,为整个行业带来向上、向前的信心和动力。
从精神层面上看,《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了发展乡村民宿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提出“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是带动乡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清晰的定位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出台政策、营造发展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遭受疫情冲击的民宿行业提振了信心,为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效的路径。
从实操层面上看,《指导意见》提供了多项助企纾困、助力复苏的具体意见,如“将乡村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内容范围,鼓励各地将有条件的乡村民宿纳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等,都从细节着手,为乡村民宿复苏推出了政策“干货”。
事实上,自疫情暴发以来,浙江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助力民宿复工复产。“千万红包游浙江”、519民宿特卖直播、IPTV电视大屏民宿公益宣传视频等活动和项目,帮助民宿业主拓宽营销渠道,增加客源;全国民宿主人大会、民宿主人服务与管理业务交流活动等,帮助乡村民宿抱团取暖、渡过难关。今年6月,为支持民宿行业提信心、稳经营、保就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民宿行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金融支持、支持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推动持续发展4个方面、15项具体意见。
《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为浙江乡村民宿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多新的思路、新的方向,以此为契机,浙江也将谋划推出更多帮助乡村民宿提信心、稳经营、保就业的具体行动措施,持续促进乡村兴旺、农民增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众人拾柴火焰高
《指导意见》由十部门联合印发,力度空前。其中,五大任务从规划布局、产品建设、规范发展、经营模式、宣传推广方面紧紧聚焦发展目标展开,五大保障措施从统筹协调、证照办理、用地用房、扶持政策、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力,切中当前发展瓶颈和短板,清晰明确地列出了一张未来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任务清单。
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指导意见》既明确了十部门的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又明确了每项措施的责任部门及工作路径,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共促民宿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态势,汇聚起乡村民宿建设的强大合力。
根据《指导意见》,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应进一步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在土地审批、证照办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本地从业人员就近就地参加乡村旅游食宿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与浙江省妇联持续推进巾帼示范民宿(农家乐)、寻找最美民宿女主人、民间美食厨娘秀等活动,创造更多民宿管家、民宿主人、民宿厨娘等新岗位,探索共富利益分享机制,提升参与者的获得感、幸福感。
唱响未来多重奏
《指导意见》明晰了新定位,提供了新遵循,明确了总目标,提出了新举措。到2025年,要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大众消费需求,成为具有两个标志性的产品:一个是旅游业高质量的标志性产品,另一个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这样的发展方向,既坚持问题导向,又注重目标导向,为乡村民宿转型升级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纵览《指导意见》全文,“合”字贯穿始终。
首先是整体规划需“合理”。要坚持规范有序,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规划,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复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优化资源开发,并要求各地在推动乡村民宿发展时,充分考虑到资源禀赋、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水源道路等条件,确保乡村民宿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其次是单体建设需“合规”。“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的“定调”,既坚持问题导向,又找准目标导向,为乡村民宿下一步转型升级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最后是健康发展要“融合”。“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资源突出乡村民宿特色”“将农耕文化、传统工艺、民俗礼仪、风土人情等融入乡村民宿产品建设”“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综合业态,打造乡村旅游综合体”等多项指引“民宿+”发展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推动各地把民宿打造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2019年,浙江制定实施了《浙江省乡村民宿提质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民宿姓民、民宿有主、民宿要融、民宿重情”为导向,重点引导当地群众发展民宿,全面提升民宿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品质化水平,提升民宿文化韵味,推动民宿集群化发展和差异化建设齐头并进。
在新的起点上,面对新的消费市场,浙江将以《指导意见》为统领,进一步将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的标志性产品、旅游富民的战略性抓手、乡村振兴的牵引性业态来谋划打造,用创新思维,锚定新目标,确定新任务,扛起时代使命,一步一个脚印,踏出一条求新、求变、求实的乡村民宿发展新路径。
你若盛开,清风自来。民宿,从最初零散弱小、不被认可的“凌寒独自开”,到如今市场纷纷追捧、带动效应明显的“万紫千红总是春”,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支持,更离不开万千民宿从业者的坚守与付出。浙江将锚定新的目标,不断探索寻找乡村民宿实现价值转化的“金点子”、带动共同富裕的“金钥匙”,打造出更多乡村民宿发展的浙江案例、浙江经验、浙江样板,让乡村民宿真正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诗和远方”。
(作者单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标题:浙江:引领民宿蝶变 点亮乡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