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强化规划引领、打造特色民宿等10条措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
强化规划引领,把民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中,支持特色街区、传统村落、特色小镇、旅游景区、省级金牌旅游村所在地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实现“吃、住、行、游、购、娱”一体,推动文化与民宿深度融合。
在民宿资金支持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扶持,从福建省文旅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扶持民宿发展,并向民宿发展较好的区域倾斜;鼓励各地设立促进民宿发展扶持资金,推出“文旅贷”等快服贷产品,重点支持民宿经济发展。
拓宽民宿经营渠道,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选择民宿举办培训和职工疗休养。
在政策扶持方面,把民宿纳入消费市场激活、夜间经济扶持、旅游营销计划和全域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并支持两岸民宿行业组织在设计、经营、管理服务、宣传营销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民宿品牌影响力。
原标题:福建省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