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典型耕地资源 搭建“田野大课堂”

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明,珍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长牙齿”的硬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18亿亩耕地红线”已深入人心。但是,与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相比,笔者认为耕地保护宣传教育“硬件”却略显不足。

对于山、水、林、湖、草、沙等自然资源保护,有国家公园、地质公园、国际湿地城市等平台;对于古村落,相关部门在推行“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对于农业系统和农耕文化,有关部门在推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连村镇建设都有了“节约集约创建活动”平台……

相比之下,“田”作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中的一环,虽然一些地方已有探索和尝试,但目前尚缺少全国层面相对固定或相对成熟的宣传教育基地。笔者建议,吸收上述基地建设和宣传保护经验,依托全国典型耕地资源,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耕地保护教育基地建设,搭建耕地保护“田野大课堂”。

具体而言,耕地保护教育基地可以县级人民政府或独立法人单位为申报主体,优先选择以下区域建立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基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农耕文明的典型农田、体现重大耕地保护政策成效的农田、通过艰苦卓绝开垦改造的优质耕地以及大城市周边的耕地。基地可以将国家耕地保护的各种举措与实地场景体验结合起来,面向公众传播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理念,传承耕地保护精神,以促进形成耕地保护的全民自觉行动。

优先选择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农耕文明的典型农田,设立耕地保护教育基地。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祖先把生产生活实践凝聚成农耕智慧,以农业文化遗产的方式散落在中华大地,如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湖南紫鹊界梯田、江苏兴化垛田等。推行耕地保护教育基地制度,应优先把这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考虑在内,彰显中华民族敬畏自然、顺应自然、因势利导、合理利用耕地的农耕文化。

将体现重大耕地保护政策成效的农田,择优设立为耕地保护教育基地。《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的耕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采取了若干耕地保护工程和项目。可以择优选择能充分展示政策成效的耕地,建立耕地保护教育基地。比如在黑龙江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建立教育基地,展示粮食主产省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在吉林选择肥沃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区建立教育基地,展示耕地生态保护理念;在云南乌蒙山扶贫攻坚土地整治项目区建立教育基地,让更多人切身体会耕地保护对农民生存发展和脱贫致富的重要性;在浙江选择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区建立教育基地,展示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的成效。

将劳动人民通过艰苦卓绝的劳动开垦改造的优质耕地纳入基地建设。我国人多地少,为了生存和发展,吃苦耐劳的劳动人民发扬愚公移山精神,改造存在各种生产障碍因素的土地,将其开垦建设和改造成了优质农田。对此,建议将劳动人民艰苦卓绝开垦改造的优质耕地纳入基地建设。如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海绵田、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灌区农田、河北省遵化市沙石峪客土造田、三峡库区移土培肥、河南省兰考县盐碱地改良等,都是进行耕地保护现场教学的绝佳场地。这些地方也涌现出了一些先进人物,以史鉴人、以情动人,可以重温一方群众从苦难中塑造辉煌的伟大历程。

在大都市周边依托稻田公园、郊野公园、城市扩展边界和生态红线建设,优先建立耕地保护教育基地。耕地不仅具有农产品生产功能,还具有重要的生态景观功能、文化体验功能,建议在大城市周边,依托稻田公园、郊野公园、城市扩展边界和生态红线建设,优先建立耕地保护教育基地。

研究显示,富裕地区群众对耕地的生态和文化功能需求更大,德国、荷兰等国的农业景观闻名于世。大城市周边的耕地保护教育基地,既能让大城市的孩子通过闻到稻香、看到麦浪、听到蛙叫来接受更加具象化的耕地保护教育,也可以成为连接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驿站,辐射更多消费力强、接纳能力强的人群,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