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省级农村水利地方性法规出台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水利厅了解到,2月1日起,《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村水利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促进江苏全省农村水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江苏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但对标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农村水利的建管机制还不够完善,所有者、管理者与受益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还不够明晰,农村河道淤积、功能衰减等问题依然存在,规划引领、资源保障尚需强化。

江苏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对规划和建设农村河道、农田水利、农村供水和服务体系等提出更高要求,在投入机制、优惠政策、公众参与等方面落实了保障措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农村水利治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解决了农村水利发展的瓶颈制约,为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有效的规范指引,将有力推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记者 程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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