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要求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

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实施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资金适当贴息,鼓励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LPR放款,现有风险补偿机制保持基本稳定。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通知强调,银行机构要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努力满足脱贫人口贷款需求。要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续贷和展期管理,合理追加贷款,不断创新信贷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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