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美玉惟荆山,蓝田亦在伯仲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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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秦城十五座,不忍去手圭为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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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物照人真不夜,问之良贾知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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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掷宁碎咸阳阶,莫自低头楚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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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徐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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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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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渭(1521-1593),字文清,改字文长,号天池山人、青藤道士,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年二十为诸生(秀才),但乡试皆不中,为浙江巡抚胡宗宪幕僚,后胡宗宪下狱,徐渭惧祸发狂,自残不死,又杀继妻而下狱被囚七年,得张元忭救免,晚年贫苦潦倒而终。有《南词叙录》、杂剧《四声猿》及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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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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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渭这首诗的歌咏对象是蓝田出产的美玉。诗歌一开篇先将蓝田玉和荆山玉作比较,认为二者在伯仲之间,相差无几。接着,借用蔺相如完璧归赵的典故,“(秦昭王)遗书赵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来表现蓝田玉璧与和氏璧一样珍贵。据说秦朝的传国玉玺是用蓝田玉雕琢而成的。接着诗歌进一步渲染夸饰蓝田玉的宝光能映照夜室,连最精明的商贾都知道它的珍贵价值。《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遂至霸上,使人约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通过评述秦王子婴将传国玉玺献给刘邦的故事,其实也是在表明作者的人生态度: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袁宏道评述徐渭曾说:“其胸中又有一段不可磨灭之气,英雄失路,托足无门之悲,故其为诗,如嗔如笑,如水鸣峡,如种出土,如寡妇之夜哭,羁人之寒起。”(袁宏道《徐文长传》)徐渭天才超逸,一生遭遇却极为坎坷,“一掷宁碎咸阳阶,莫自低头楚庭下”,他将传国玉玺的遭遇与自己的身世感慨结合为一,抒发了人生饱经患难、壮志难酬的愤懑与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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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长安吟咏》,中华书局,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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