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和县:让文明实践点亮百姓新生活

从脱贫攻坚到抗击疫情,从“爱国卫生运动季”到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从敬老爱老到清除蒿草志愿服务活动……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地,总有一群人活跃在第一线。印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的红马甲是他们的鲜明标志,而他们的无私奉献,也是兴和县落实群众性文明内蒙古建设“十大行动”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兴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就在哪里;群众需要什么,文明实践就提供什么”的思路,从群众期待和需求出发,构筑群众精神家园,让兴和人的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顶层设计,高位推进抓统筹

2018年12月,兴和县被自治区确定为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试点之一。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兴和县各级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县委书记担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同时,确定了“一中心两所四站”的三级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即兴和县文明实践中心,城关镇、张皋镇2个文明实践所,新城社区、兴昌社区、张皋村、冯字号村4个文明实践站。探索打造特色实践“品牌”,联动开展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的文明实践活动,让志愿服务活动带着党的温暖“飞入寻常百姓家”。

整合力量,纵深推进求长效

兴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紧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这一使命任务,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队伍、有项目、有制度、有资料”的六有标准,整合现有乡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打造了张皋镇文明实践所,兴昌社区、冯字号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活动广场、风采展示、学习讲堂、图书室、书画室、文化舞台”等一系列新阵地。各所、站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理论政策宣讲、法律援助、文化文艺”等志愿服务队,助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兴和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秉持“整合、盘活、创新、务实”的原则,积极探索“8+N”志愿服务模式,兴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立了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总队,下设8支常态化志愿服务支队,即: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文化文艺志愿服务队、助学与健身志愿服务队、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科学普及志愿服务队、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扶贫帮困志愿服务队。组建“N”支特色优势志愿服务队伍,即:农民志愿服务队、鸿雁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爱心公益车队、文艺指导志愿服务队、“幸福+”爱心理发志愿服务队、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

精准对接,文明实践促实效

文明实践活动接地气,才有生命力。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兴和县坚持以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按照“8+N”模式有针对性地组建有特长、有专业、有技能的志愿服务队伍,实现了服务群众精准化。

7月15日,在兴和县高铁站和黄花梁生态公园附近,志愿者们在清除地面上的蒿草。兴华社区书记尹青青说:“每年的七八月份,就会有鼻炎患者因为蒿草出现严重的鼻痒、流鼻涕、咳嗽等症状,还伴有呼吸困难。我们组织实践站的志愿者集中开展清除蒿草活动,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志愿服务就在身边。”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中,依托“乌兰牧骑+”载体,推动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基层。结合“三下乡”“十进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等宣传活动,将党的理论政策融入文艺节目中,司法、科普、卫健、扶贫、林草、公安、农科等多部门也积极参与,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千村示范万村行动”为主题,围绕群众所需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兴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关爱贫困户、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开展慰问、义诊义演、捐资助学、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绿色环保等志愿服务累计400余场次,同时打造出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产生广泛影响的志愿服务品牌,如“爱心小菜园”文明实践活动、“生态园林”文明实践活动等,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新风送到基层。

和时代韵律,倡文明新风。经过一年多的精心探索,如今,兴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打造了自己的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项目,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兴和县正在沿着既定目标全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之花将愈开愈艳,新时代文明实践之路将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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