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人才是第一资源。只有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才能产生一流的创新成果。
要释放更蓬勃的创新动能,还需要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放权、减负、赋能。
前不久,广西推出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的33条政策措施,针对企业创新创造不活跃、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系列举措中90%都是激励政策。比如:用人单位可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突破薪酬总量控制的“天花板”;明确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科研岗位、创新团队和一线科研人才倾斜,合理提高科研人员的收入等。
这份“干货”满满的政策文件如能顺利实施,将会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人才是第一资源。只有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才能产生一流的创新成果。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进程中,我们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需要广纳天下英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多部门联合实施“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七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方面开展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再将论文、专利、荣誉性头衔等情况作为申请项目的限制性条件;围绕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重点领域,大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
也应看到,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形势,面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有关部门、地方还需要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放权、减负、赋能,以充分释放更蓬勃的创新动能。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尊重人才和人才成长规律。想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探索上,就要真正把人才的需求、成长放在第一位,多站在科研人员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为他们营造优良的科研生态环境。比如,充分尊重人才创新创造的价值,建立面向科研人员的合理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考核评价注重质量、贡献、绩效,让各类人才人尽其用。
让科研人员释放更多创新活力,必须把为人才减负松绑落到实处,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自主权。一方面,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束缚科学家手脚的“繁文缛节”,将科研人员从“无穷的报表和审批”中解放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研上;另一方面,通过体制、机制设计,引导和激励科研人员投身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甘于寂寞,勇于奉献,追求卓越,产生更多原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