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剧场

新疆人民剧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疆人民剧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一座电影院及剧场。剧场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三层结构建筑面积为9,880平方米。

新疆人民剧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座独具欧亚民族特色的宏伟的文化建筑。目前剧场已成为具有新疆最先进设备的多功能、多厅豪华影剧娱乐城,环境舒适、优雅。在不远的将来剧场将真正成为自治区首府城市一座具有民族特色的大型文化艺术娱乐中心。

新疆人民剧场是我区一座自治区级、具有首府地标性质、独具欧亚建筑风格和民族特色的近代优秀公共文化设施。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289平方米。新疆人民剧场于1955年8月由兵团建工师动工修建,1956年12月中旬完工,1957年元月7日举行了隆重的开幕典礼。她的落成为新疆各族人民的政治文化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场所。

人民剧场自1955年8月动工修建至1956年12月中旬完工,于1957年元月举行了隆重的开幕典礼。自1957年至今,人民剧场已走过进半个世纪的辉煌里程,曾经出色的完成了党委、政府所交给的各项重大任务,同时也为繁荣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丰富各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初期,人民剧场曾是自治区历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主会场。党和国家及自治区许多领导人朱德、刘少奇、董必武、陈毅、贺龙、–邦、王震、王恩茂、塞福鼎、–等曾在人民剧场出席重要会议或观看新疆民族歌舞表演。在近半个世纪中人民剧场曾经接待过中外著名艺术表演3000余场。有俄罗斯民间歌舞团和芭蕾舞团、美国杨伯翰大学艺术代表团、罗马尼亚民间歌舞团、土耳其国家艺术团和我国东方歌舞团、中央交响乐团及各省文化交流艺术团等。新疆历届少数民族调演、新疆艺术节均在人民剧场举行。人民剧场促进新疆与各国、各地的文化艺术交流,为新疆民族文化艺术走向世界搭建了平台。

人民剧场门前近千平米的广场设有鲜花、绿地、大型干式彩灯喷泉,不但常有重要的社会活动在这里举办,同时也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了休闲场地,优美的环境给我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013年5月,新疆人民剧场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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