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书院 朝阳书院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朝阳书院 时代:清 地点:洛川县凤栖镇北关小学院内 保护范围:旧礼堂(旧称总理纪念堂)建筑及后壁所嵌两通石碑。 建设控制地带:A区周边各外延10米。 2008年,朝阳书院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