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疏堵结合”全程管理

“天津市常住人口已经超过1500万人,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2万吨。从保障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的角度看,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势在必行。”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程治山说,“推进垃圾分类管理也是加快天津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天津的需要。”

2017年3月,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46个重点城市在2020年底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将于9月1日起施行。日前,《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将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条例》明确了各方主体的义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管理责任人则要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位、配备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收集与运输单位应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处理场所;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等要求分类处理生活垃圾。

“在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天津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将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对符合天津市城市功能需要、符合相关产业发展导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予以支持。”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说。

目前,天津市正进一步规范48个有害垃圾暂存点的运行措施,加强前段城市管理部门收集和后段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第三方运输、处理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实现有害垃圾全链条管理。预计到今年底,天津市将运行13座生活垃圾处理厂,确保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同时,推动建设天津北辰区大件垃圾处理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厂和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厂,实现更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