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9市县试点林(草)长制

中国绿色时报讯 吉林省拟利用一年时间,在白城、农安、舒兰、梨树、东丰、通化、抚松、长岭、敦化9个市县开展林(草)长制试点,探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草保护发展新体制机制。

吉林省林(草)长制试点工作将分级设市县级林(草)长、乡级林(草)长和村(社区)林(草)长,并建立林(草)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巡林(草)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警示督办制度、会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建立林(草)长责任区信息档案,做到履职情况可查、渎职责任可溯。在重点生态区位、重要交通点、破坏资源案件高发区域等设立永久性林(草)长信息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各级林(草)长要按规定开展巡林(草)活动,掌握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记者魏静)